双方交通事故 一方不到场定损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5:07:26
昨天跟一辆索纳塔追尾,我全责,双方都填写了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后我跟我的保险公司报了双方事故,双方约定今天上午9点到保险公司定损修车。可刚才对方给我电话说不去了,说是怕麻烦,自己找地儿修了,不愿意过来保险公司定损。对方是单位的车,估计是当时是司机公车私用,如果定损要公司出证明什么的,就打算自己掏腰包。但其实我车子的损失比他大,如果他不过来定损,我自己修就要承担30%。有什么办法吗?能撤销双方事故后再报个单方吗?

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方当事人不去定损不会影响到理赔。

受害方可以直接去4S店进行维修,并由维修单位出具修理 发票,维修清单,或者申请法院委托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就车辆的维修费用进行鉴定。

事实上,保险条款中有这样一条明文规定:“保险人自收到索赔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金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金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所以,毋须担心无责方拖延定损。在这种情况下,全责方完全可以让保险公司先赔偿自己的损失部分,如果保险公司拒赔,可采取诉讼措施。

扩展资料: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