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继承与分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10:57:41
老人2年前去世,名下有一套两室一厅的产权房,去世后无遗嘱至今也没有过户。房子里有老伴、小儿子、大孙女三个户口,但只是老伴和小儿子居住。老人有四个子女。大孙女的父母是知青,在上海也有单位分的房子,但只是她一个人落户回到这里,现在自己也已经买了房准备结婚。小儿子现在身体不太好。大孙女一家认为房子最终应该是他们的。所以我想问,如果这个老伴和这个小儿子都去世了,这套房子在法律上如何安排?
小儿子单身。 无子女。

首先,你所提到的产权房,我认为应该是私产房。

目前这个房子的产权状况已经不是一个人的了,。一共有5个人对这套房屋享有权利

其中老太太享有这套房屋的60%,其他子女每人享有10%

目前你想把这套房子过到老太太名下,需要所有子女声明放弃该房屋的权利之后,才能做到。

目前状况,如果老太太去世,又没有遗嘱的情况下,

这套房子应该四个子女共享,每人享有25%的份额。

如果小儿子先于老太太去世,则小儿子的10%的份额应当由四个继承人均分。

大孙女只是在这个房子里落户口,因为其不属于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所以不享有继承权,不能参与这套房子的分配。

老人去世,没有遗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继承。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指:配偶,子女、父母,所以应该先拿出一半的房产给他老伴,因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剩下的一半有老人的四个孩子平均分配
2、如果这个老伴去世了,那么老伴的应得的那一半房产和老伴自己的遗产在法定继承给四个子女,平均分配
3、如果小儿子去世了,小儿子应得到的那部分遗产应该有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他的法定继承人是。他的配偶,子女。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