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车与机动车事故造成第三者受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23:42:49
机动车从支路由北向南直行穿越路口,路口有“让”字牌,残疾车从干路由东向西直行穿越路口,机动车已进入路口,车速估计在15左右,看到残疾车过来以后停车,残疾车在靠近机动车时急打方向,意图从机动车前面通过,但因车速过快(估计起码在40),残疾车在机动车车头处侧翻后倒在机动车上,然后顺引擎盖滑落到地面(翻车前两车未碰撞),残疾车驾驶员与车上搭载的一名乘客受伤。
残疾车乘客锁骨骨折,在住院治疗,估计治疗费用已超过1万元,机动车车损大概2000-3000左右,残疾车驾驶员好像逃了。
请问这样情况下事故责任如何认定?赔偿责任呢?
另外,机动车现在暂扣在交警中队,等待检测,检测完毕后是否就可以拿出来了?

你确认残疾车驾驶员逃逸了吗?如果真的逃逸了,那么《安全法》规定,逃逸方应负全责,但鉴于机动车行进方向有停车让行标志,所以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故所以该起事故残疾车方因逃逸负事故的主责,机动车方未让行负事故的次责。
赔偿责任,还是按照机动车方先承担交强险赔偿限额,即1万元医药费和11万伤残赔偿金来进行,多出的部分再按双方的责任来分摊。
机动车检测完毕后,检验报告送达各方当事人,且当事人对该报告结论均无异议的,未提出重新鉴定的前提下,交警就要将车辆返还当事人。

有让行标志的话,认定机动车全责的可能性很大,至少主责吧。

交强险限额内(10000元)由交强险赔付,不足部分商业险赔付,或者自己赔。

包括:车损、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伙食补贴等。

具体标准网上自己查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7-33条

车辆鉴定后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44条,5日内发还。

逃逸全责。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
具体数额根据实际花销的票据、证据,收入情况,误工时间,伤残等级、户口,当地统计数据,生活水平等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由事故各方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

大家都回答的不错
我就露露面 别给我分
俺不要
o(∩_∩)o...哈哈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条指出,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些组织、功能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残疾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你说的等级就是标准,由医院或专门机构制定并确认到每个残疾人

机动车不对,应赔20000元,检测完毕可以拿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