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三个月过了,还没转正,有必要接交工作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8:14:43
试用期三个月过了,老板骨头里挑刺,因为一点小事不给转正,拖延转正时间,一气之下不干了,还有必要接交工作吗?钱也不打算要了.
试用期三个月签了,早就过了,都4个月了,您说他要是无赖的老板说我拿东西,那让他去告吗,还不够告状的钱呢.

我觉得不要先开口说要走。
无论你们合同签了没签,老板要开你和你要走补偿都差很多的。你自己要走的话基本上是什么也没有了。如果没签合同的话好像新的劳动法出来说是3个月以上一年以下不签合同的要以双倍薪水赔偿你,而一年以上的还不签合同的那你就自动变成他们家的永久员工,你老板就不能开除你了 (据说是这样的)

但是如果实在是受不了要走的话,还是应该善始善终吧。一些资料啊物品啊钥匙啊密码啊什么的规整好。最好能找人签收交接单。要不万一遇上无赖老板,说你拿了东西。才麻烦咧~~

工资还是要的,是他违法在先,你是被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