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锡,房贷新政后,已购房能否申请享受“银行贷款首次购房利率享受基准下浮30%”的优惠?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3:15:40
在无锡,一朋友05年十月购一房,按揭十年,现已还三年有余.房贷新政策执行后,这套已购买过房子的,还能不能申请享受“银行贷款首次购房利率享受基准下浮30%”的优惠? 如能,要啥条件?要啥证件?盼回复!

就此致电工行,客服人员解释说工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的细则还未正式执行,具体时间表待定,目前未接到通知,如果有新的通知将会第一时间通知客户。

工作人员建议,如果客户不确定自己在2月究竟能否以七折还贷,最好在还贷前先拨打自己贷款对账单上的支行信贷部电话,或直接到办理贷款的支行询问工作人员,核实好金额后再还款,以免因还款不足影响信用记录。

存量房贷,是指2008年10月27日前已发放、目前仍有余额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上月工行出台了关于存量房贷的相关政策,其中规定,从2月1日起,工行存量房贷客户可以享受基准利率最低下浮30%的优惠,客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借款人该笔个人住房贷款已经执行基准利率下浮15%;自利率下浮比例调整日算起,借款人该笔个人住房贷款前24个月内无连续2期(含)以上违约记录(贷款存续期不足24个月的,从贷款发放时起计算);借款人在工行的其他贷款无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