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裁员经济赔偿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5:01:07
我是04年6月1日入职,每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在08年5月份签订了一份到2010年5月31日的合同,现在公司要裁员,但我说不准裁员的性质(是否是经济或非经济性裁员?)我想了解一下几点:
1.公司可以给我几个月的经济性补偿?
2.工资发放到什么时间?
3.补偿的标准是多少?
4.经济补偿是否给缴纳五险一金?

1、按《劳动合同法》第97条,你工作年限的补偿金应分别计算,即04年6月1日至07年12月31日,你在单位工作超过3年半,单位应给付你4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从08年1月至今,你在单位工作超过1年,单位应给付你1.5个月的补偿金。二者相加,单位应支付5.5个月的补偿金。
2、工资应发到到劳动合同合法解除之日。
3、按《劳动合同法》第47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前12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4、按《劳动法》第72条,单位应为你缴纳五险一金至劳动合同合法解除之日。
5、你单位如依《劳动合同法》第40条(非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如没有书面通知,应支付你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这一个月工资为你上个月的应得工资。
6、你可依《劳动合同法》,判断你单位单方解约行为是否合法,如不合法,你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补偿金的二倍。

首先要明确一点:
无论是经济或非经济性的裁员
只要是在合同有效期内的
都要提供经济补偿
补偿的额度随公司和员工之间合同为标准

再者
根据新版劳动法规定
已经缴纳五险一金的
非正常解职之后5年之内
用人单位仍然要正常缴纳
所以这点你是不用担心的

祝你好运!

可怜得孩子

1、工作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标准为离职前12个月工资的平均数】,因为你现在还与公司解除合同,不能明确告知你应当得到X个月的经济补偿【时间段为2004年6月1日至你离职时间】。
如果公司在2010年5月31日前解除你的劳动合同,而且未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公司还应支付你一个月工资【以离职前月工资为标准】作为待通知金。

2、工资发放到你工作结束时间【离职前】。

3、补偿标准在上面已经说过,在此不再赘述。

4、经济补偿不包括五险一金,社会保险费用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按照标准缴纳给社会保险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