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的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8:40:40
有这么个案列:一对父母生了二个女儿,大女儿是招女婿,二女儿是出嫁,父母跟着招女婿的住,后来出嫁的女儿离婚了,回来和大姐父母一起住了好多年了,但现在遇到了拆迁,二女儿向父母要房子,(大女儿和父母的房产证也是分开的),而且是贪心不足硬要大套房子,说不给就打官司,把父母气得不得了。她到底能不能拿到房子?
我想的:应该拿不到的吧,房子不是应该归房产所有者(这父母)的嘛。,父母不给,硬要是没的。你们知道相关的法律吗?发给我吧,谢谢!
我要相关的法律条例。。。。O(∩_∩)O谢谢

房子的问题当然是《物权法》进行规范。

《物权法》第四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要房子是做梦,房子是父母的,房产证上也没他的名字.

有不是说父母去世了挣遗产,父母都在他凭什么要,随她闹.

《物权法》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房子没她什么事的属于父母的就是父母的,大女儿的就是大女儿的
不过气死父母小女儿就可能拿到部分遗产

你理解的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