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 裁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6:05:53
我是07年2月25日开始上班的,到今年(09年2月3日),在公司领导没有通知的前提下被裁员,也没有做错事受什么处罚,工资全部在内800元,工作两年了公司也没让签定合同,也不给办理社保,请问我这样的情况按照劳动法该如何解释啊?公司该如何赔偿?

应当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是劳动监察大队依法要求得到赔偿。

首先:早干什么了,现在马上联系你们一批被裁员的人,联名去当地的劳动仲裁去告!

给你参考资料,好好学学新的劳动法!
记住一定先保留证据,比如胸卡或工资表什么的,证明你和公司之间有过多久的关系!

最后:别上火啦!在找工作,上帝在对你关闭一扇门的时候,同时肯定敞开了另一扇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