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高手:A公司负债无力偿还,其中股东同时担任了B公司的法人代表,A公司的债务是否由B公司负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4:15:52
A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无力偿还债务时,债务是否由各个股东负责偿还,股东也无力偿还时,股东所在的B公司在法律上是否要承担?

1.当A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由股东承担偿还责任(以股东当时投入到公司的股份为限)
2.如果A公司的股东同时担任了B公司的法人代表,A公司的债务不一定由B公司负责
这要分情况:如果A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个,并且B公司也只有一个股东,B公司就要负责相关数额的债务责任
如果如果A公司的股东有两个以上,而B公司只有一个(或多个)股东,B公司就要负责那个同时A公司股东又是B公司法人代表兼股东的那人的相关债务的责任
如果此人只是A公司的股东,而仅在B公司担任法人代表而非股东的话,B公司不承担任何相应的债务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对外债务,以公司自身的资产为限。通俗点说,公司债务就是以各个股东出资的钱、资产和增值部分为限,公司无力偿还,就破产,即使偿还不了的部分也不会由各个股东再出钱偿还,这就是有限责任公司所谓的有限责任。
跟股东所在的B公司更无任何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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