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律师。帮忙问一下。是房产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07:03:21
本人是农村户口,2001年1月份,向同村人购买其宅基地房屋,双方达成协议,并签订购房合同。而且本人已经住进那房子里了,但直至今日他仍然未办理土地证过户手续。与其协商,未果。如果上法庭会怎么判啊?律师费是由谁出?这场官司胜算有多少啊?
下面的钱状师,你好,这张合同是已经具备法律效应的,第一我们是同村,第二,对方有两幢房子以上,地三,已经征得集体组织同意。。合同上很明显的显示出我是主权人。为什么我还是债权人?

1、购房合同已经生效并实际履行,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合法有效。
而且合同当事人双方都没有对购房合同的效力产生疑义。

2、您的问题只是:如何让对方快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如果起诉,您的诉讼请求也只是如此吧?

3、“如果上法庭会怎么判啊?”:
(1)当然会判决对方败诉、让对方协助您尽快办理过户了,因为办理房产过户是房屋买卖合同的附随义务,这是买方应当办理的。
(2)另外:您可以请求让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对方不积极、及时协助您过户而给您带来的损失。

4、“律师费是由谁出?这场官司胜算有多少啊?”:
(1)胜算应是100%。
(2)诉讼费是您先预交、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
(3)律师费可就要谁请律师谁交钱了,但您可以主张主对方赔偿您因此而受到的损失来弥补。

5、“合同上很明显的显示出我是主权人。为什么我还是债权人?”:
(1)“主权”一般是国家才享有,您在合同中是当事购房人,怎么会是“主权”人?顶多您也就是个这房的所有权人呢?
(2)谁也没欠您的钱,怎么出来个您是“债权人”的说法?没看明白。

结论:
您好!您这样的情况在法律上存在极大的风险,我国物权法明确规定不动产买卖只有在办理不动产登记(即过户)后,不动产的所有权才转移,所以,您现在等情况等于是:房子还是别人的,您只是合同上的债权人而已,意思就是说,您即使现在打官司,房子在所有权上还是那个人的,只是说他欠您钱而已

建议:
您现在最好尽快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对方反悔,您可以用MP3录下所有与他的谈话,保留好您的购房协议,向法院起诉他,要么办理房产过户要么还钱,还有这段时间内所产生的利息和违约金

您若是打这个官司,只要您胜诉,诉讼费、律师费等等都可以由对方出,但在胜诉前您要先垫付的。

1、你有购房合同,而且村集体组织同意,房屋未办理土地变更登记不能影响你所有权的行使。
2、如果你起诉,对方肯定败诉,应当积极协助你办理土地证过户手续。
3、诉讼费用需要先行垫付,案件胜诉,由对方支付。
4、律师费用你可以在诉状诉讼请求中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