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伤保险条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0:10:25
我弟弟在一家饲料厂工作,在上班时间不小心把一个手指一节的一半搞断了,而我弟弟现在在试用期间,工司没有帮他买保险,现在到医院治疗也是用了一位买了保险的同事名字来挂号治疗。对于这样情况,我想向律师咨询一下。一、如果我弟弟康复后,公司找理由说他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公司要求辞退我弟弟,那么我弟弟是否可以向公司索赔工伤损失费呢?二、如果公司不辞退我弟弟,是否也可以要求公司赔工伤损失费呢?三、如果公司赔偿工伤损失费,能赔多少呢?四、对于我弟这样的情况属于几级伤残呢?谢谢!

注:能否详细说明。谢谢!

1.工伤了,单位不能以试用期不合格为理由辞退你。
2.当然单位负担你工伤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费和全额工资。还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根据你的伤残等级给你相应的一次性工伤补助金。
3.补助金根据你工伤等级不同也不同,一般是6-24个月的工资(我凭记忆,不太准确)。
4.属于几级伤残要有劳动部门的工伤鉴定机构鉴定。根据我的经验估计是6-8级。

另外,你单位不给你做鉴定,你要自己去单位所在区县劳动局做鉴定。这样自然有人给你说话,管单位要钱。所有的医疗单据都留着,跟单位要钱的时候只给他复印件。医院的诊断证明,X光片子留好!!!这是鉴定工伤等级的依据。一切能够证明你跟单位有劳动关系的东西比如合同等要留好。你的工资条要留好。单位一旦赖账,你去仲裁,要讲证据的!

哥们以前干这个的:够专业吧?希望能帮到你。本来出了工伤就很惨了,单位再不管,太无耻了!我就是气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