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帮我看看能不能申请劳动仲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7:04:42
你好,我是一名会计文员,我是在2008.2.14号进入该公司的,没有与公司签订任何合同,现我想辞去该工作,能否得到赔偿?情况如下:
1.开始进公司,老板说我有每月的租房补贴,但是一年里没有一个月发放的。
2.公司不给我缴纳任何保险。
3.每个月的工资没有工资条,而且是一个月压一个月的,如:2月的工资在4月发放,并且是要像讨债一样和老板娘去要,不要的话就继续的压着。
4.一年里,五一,国庆节不放假,并且没有加班工资。
请大家给我帮助,帮我分析看看,假如我向劳动仲裁申请赔偿,是否能得到帮助?

很难申请劳动仲裁的
首先你没有签定任何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
而且公司也没有拖欠你的工资

没得说,绝对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但是前提是你必须掌握一定的证据
不管仲裁还是诉讼,都是要有证据才行。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1、不签合同你就可以要求每月按双倍工资。而且超过一年未签合同,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你说的每月租房补贴,要提供证据
3、社保是一定要跟你交纳的,只要你去劳动局提出申请,这个是要用人单位提供证据的。
4、申请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日工资的3倍
虽然说劳动争议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证据,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劳动者不能提供适当的证据的话,仅用人单位提供证据,这样用人单位就有作假的空间了。
所以劳动者需要提供一定的证据才行,像楼上说的,工牌、同事证言等等,要求书面的,口说无凭的!

你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但因没有劳动合同,所以你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你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且公司经常拖欠你工资,比如工牌、工作证、同事的证言等都可以。你可以要求公司为你补缴保险、支付你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还有2008年3月份至解除劳动关系之日的双倍月工资。

你当然可以得到。
但是你要收集一些证据。凡是与你工作相关的书证物证都收集起来。
提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