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不能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1:33:52
我今年10月份在天津的一家工业气体公司辞职.该公司的考勤制度是该月的25日为全月考勤计算周期.我辞职的时候正好完成该月的工作.当时辞职的时候公司运行经理说过发我全月工资以及黄金周的加班费.此后我和公司的行政助理以及会计做了交接并向起出示了我的辞职信(经理已经签字同意).当时由于公司的财务制度问题并没有及时的领取当月的工资(基本工资+加班费+餐费)会计说当公司统一发放工资的时候一并通过银行转帐.当到日子该发工资的时候,我的工资账号中并没有我的工资.于是我打电话去询问.该公司的会计说由于我们公司借用别的公司的班车并我在刚进厂的时候办理了相关证件.所以需要我等公司处理好班车费的问题后再说我的工资是不是给我的问题.(被借用班车的公司索要班车费的事情是我辞职后发生的)一个月后我又打电话询问我工资的问题时,会计说班车费的问题依然没有解决.因此还是不能发放我10月份的工资.并称公司发给我的工资中已经发放了交通补助,所以需要我自行交纳费用.按照公司的说法,我刚进厂的时候就已经由公司的出纳办理了班车证,当时并没有和我交代费用问题.可实际上,我的原公司借用别的公司的班车每个证件要收取180/月的费用.按照1年算是(180*12=2160)我进厂1年,6个月后试用结束开始发放交通补助100/月(当成说是3个月试用),据我了解,公司其他需要做班车的每月交通补助是200元.由于我的工作岗位是四班三运转方式,进厂1周后遍进班开始倒班,并没有真正的乘坐班车.我辞职之前并不知道班车证需要自行缴费就没有退证且因长期不使用早已丢失.根据我的事情

我想咨询一下问题:

1.我辞职前已经进行并完成了交接(包括更衣柜钥匙,出门证等物品),经理已经签字同意我辞职..公司有没有权利在我辞职后因为班车费的问题不发工资给我?(这个费用问题是发生在我辞职以后)

2.如果我有权利申诉,我需要怎么办?是到公司注册所在地还是公司所在地申诉.

你好,公司不能因为任何理由而拒绝发放员工工资的。你可以向公司注册地或者所在地(可以选择)的劳动部门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或者提起劳动仲裁,并要求公司支付工资以及按照工资的25%支付补偿金。

公司不能以任何理由而拒绝发放员工工资。你可以向公司注册地或者所在地(可以选择)的劳动部门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或者提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