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20:06:40
最近与原工作单位发生了劳动纠纷,于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对其中一些问题还存在疑惑:
1.原单位未与职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当时只是在电话里商定。仲裁庭要求提供关于本人工资待遇的证据,现找到了之前一起的两位同事做人证,法律上对此会认定么?人证作证需要注意的是什么?
2.本人向劳动局申诉后,用人单位同时也收到了通知书,并要求双方都预缴部分案件处理费,但一个星期过去了,用人单位对此没有任何回应,更没有缴纳费用,这样推断开庭时,对方极有可能不会出庭,这样对案件处理结果会有影响么?
3.对方存在的问题是,不跟任何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为员工购买保险,不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最重要的是,任何员工都是被其解雇,都是口头通知,没有书面的辞退通知等,本人也是在QQ时候被老板通知解雇的,我咨询过,这样的解雇是不被法律认可的,那么在本人的申诉中,要求对方发放工资的时间是不是可以延续到开庭的前一天(即是说劳动法规不认可其解雇本人的合法性)。如果这样,是不是本人还需要向原单位提交辞职申请,待到本人依法办理了辞职手续后,劳动仲裁委员会才认定本人讨要工资的申请,否则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予处理结果?
4.本人曾去原单位讨要工资,老板当时动手打人了,后对于劳动仲裁的通知书也不予理睬,以此推断,即使本人胜诉,如果该单位拒绝履行,最终本人还有什么办法要到应得的工资?
以上问题由于本人严重缺乏法律常识,烦请有懂得的朋友帮忙解答,万分感谢了!!!
是不是没有购买社保,用人单位负有举证责任?劳动者还可以申请两倍的工资补偿?
另外,如申诉人因不懂法律法规,在申诉书中漏掉了一些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利益,一般劳动仲裁部门会不会自动追加?是不是法律规定劳动仲裁部门有义务为申诉人争取没有提到的权益?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必须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于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15天起诉到法院。

  《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1.没有用合同没有关系,主要存在事实劳动合同即可。至于待遇,如果没有约定,参考集体合同,没有集体合同,参考当地同样工作工资水平。

2.对方出不“出庭”,这由仲裁机构管,你不用操心。单位不想去,也得去。

3.如果你不想辞职,就向仲裁讨要工资。如果想辞职,提前一个月写辞职信。你们单位那些做法全是违法的。

4.仲裁后,可以上诉。

1.,劳动仲裁会要求单位提供你签字的工资单,你可以找人作证,如果单位无法提供工资单,以你的人证为准
2,会有影响,有利与你
3。可以
4。不会,劳动局会罚款的,另外,可以上诉到法院,费用很低

1、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收集其他证据予以证实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本人的工资条、上岗证、知情人的证明等;知情人的证明,是证据形式之一,可作为证据。
2、用人单位不参加仲裁庭开庭,仲裁员依法可以缺席裁决。
3、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的监察执法机构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给予行政处罚。
4、用人单位拒绝执行仲裁裁决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建议:委托律师参加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