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费进项税转出的含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7:41:24
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问题
悬赏分:5 - 解决时间:2007-12-14 21:43
企业发生意外事故,损失库存外购原材料金额32.79万元(其中含运费2.79万元),进项税额转出=(32.79-2.79)*17%+2.79\(1-7%)*7%=5.31万元。
请问为什么在处理运费的转出时要先将2.79除以1-7%。是不是跟运费开的是普通发票有关?
问题补充:请各位给出2.79除以1-7%的含义,为什么不除1+7%,两者有什么本质区别

因为,

你当初抵扣运费的进项是运费+建设基金的7%

然后,扣除百分之七的部分,你计入到存货的成本。

你现在要还原计算你原来的进项是多少。

所以,要按你计入存货成本的金额/(1-7%)

因为运费不是价内抵扣,而是价外抵扣.和真正的增值税不同.

运费的计算和一般的增值税计算略有不同,
运费最初进项抵扣时是:
票面*7%=抵扣额
票面-抵扣额=下费用
按你给的数,票面应该是3万,进项0.21,入费用2.79.
现在需要还原,进行进项转出,还原就是2.7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