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案中的利害关系第三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05:39:54
1、A虽是独立的法人公司,但是没有独立的办公地点,人事,财务等皆由B兼任。劳动争议的发生也是由B肖姓人事,王姓副总处理。
2、B李姓员工与申请人完成交接工作。
3、A与B的法人代表兼总经理同为一人。
4、A的税务登记证与组织代码证上的地址为B的实际办公地址。
问一下,这些理由是不是可以,还有就是做为第三人在申理或是执行中是不是有相关义务.比如A不执行就由B执行,
因为我的案件本月19号就开庭了,想问一下接下去申请的手续!我打了仲裁机购的电话,12333说不是很清楚,不过态度很不错,后来打了受理案件的仲裁单位的电话,我现在只想,老祖宗们,保佑世间有公义,保佑法律是公平公正的.
您好:
根据您描述的事实,尝试根据相关法律回答如下,供参考:
第一: 劳动纠纷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因为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纠纷。主体为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规定:
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劳动合同,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因此,申请仲裁或者诉讼,均需要按照劳动合同双方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这个规定也明确了 劳动争议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
第二: 你的事情中,A虽是独立的法人公司,和你构成劳动合同法律关系,因此,仲裁应当以该公司为被申请人进行。
尽管A与B的法人代表兼总经理同为一人,但是这并不影响他们均是独立主体。
第三: 所以没有必要追加被申请人。关心仲裁结果是重要的。
以上意见是根据您的描述和提问做出的简单回答,是律师的个人观点,供参考!
河南 郑州 曹律师
补充:如果已经安排开庭,那你需要开庭那天带上身份证,申请书,证据原件,复印件一份即可,仲裁开庭后十天左右会出仲裁判决书,若对判决书结果不满意,可在收到判决书十五日内上述到法院,若一审结果不满意,还可以申请二审,但是二审即是最终判决
如果A和B都是独立法人公司,不管是否同一人,你只需告与你有劳动纠纷的公司即可,不要把没有劳动纠纷的公司也拉进来,没有用
A与B是同样的法人和注册地址,你可以在劳动仲裁上申请A与B公司作为共同当事人,按理应该要撤掉重新提请仲裁。
你可以这样做,但其实没必要啊,A公司是独立法人就已经可以对你的仲裁申请承担完全责任啦。你一起告也不会多得钱,唉。
如果裁决书判你胜,在裁决书上的生效日之前A公司不支付赔偿,你可以在生效日的第二天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的一个月之后,公司还不支付的话,法院会冻结A公司账户强制执行。你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