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 公司与我约定3个月试用期是否有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6:05:30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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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那 公司与我约定3个月试用期是否有效? 还是说试用期约定不能超过2个月,超过2个月是否可以要求补偿其差额部分
补充一下, 到公司快4个月了,还未与我签劳动合同,只是每个月按时发工资,交社保和保险,所以我也没有强要求。。
满4个月不满一年没有签劳动合同的 ,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如果公司说是默认与我签了无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不是没有得补偿

从法律角度谈三楼的讲解的很完备了。从实际讲你自己研究法律是次要的,关键是决定是否在公司继续干。如果继续干就不要提出什么了,可以到不干时再要求,那样得到的将会更多。如果不干了那就带着三楼的答案去劳动仲裁。

不是的,试用期要看你签订合同的年限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如果你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三年一下,那么试用期只能2个月以内,超过的按劳动合同上的正常工资算,规定不明确的,按同等工作工作算.

补充说明:公司没和你签劳动合同,那么就视为无试用期,那么就该给你同种工作的同等工资,然后新《劳动法》规定满一个月未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付双倍工资。
如果你想在公司做下去,那么就与公司商量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你想辞职,那么就就提前30日打辞职报告,在辞职后,公司应该给你半个月经济补偿金,并给你双倍工资,如果公司不给,你就去提请劳动仲裁。

即使是无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也是要和公司签订的
一般的公司应该很少会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吧,个人是那么认为的:所谓的无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如果不出什么问题的话,你将在很长很长的时间内不能跳槽,永远在那个公司做了。否则就是你违约了

如果你要好好保护你的合法权益的话,主动提出来签合同吧,既然工资什么的都没与少的话,也就不要计较了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