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做5年至今未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5:01:08
从04年确定劳动关系至今未签劳动合同也没有保险,我想辞职能得到什么赔偿?
本人 从04年10月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之前和别的单位有劳动合同,但不和现在的单位发生冲突,05年10月合同到期与原单位终止合同】直到现在未签合同,请问我能得到什么赔偿或补偿。急盼!谢谢!

你的情况和我一模一样,我正在想办法维权呢。我问过律师了,最好提前一个月写离职书,从邮局用快递发给公司,要求赔偿08年2月到现在的双倍工资,08年到现在的年限工资(以合同法第38、46条提出)不赔就申请劳动仲裁。祝我们好运!

1,1,要求公司给2008年2月至现在的工资给双倍 (仲裁时效只有1年)

08新《劳动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获得5个月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补缴保险

要求补缴社保,从2008年2月起支付双倍工资

先去劳动保障厅资讯一下看看吧,工作先做着,去专门了解一下的相关知识,再去找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