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业人士指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0:16:41
我父亲去世3年,去世前曾在见证人见证下立有遗嘱,名下房产归我母亲继承(遗嘱未公证),我父亲有5个子女,其中3个是前妻所生,我母亲与父亲生活40年(母亲与父亲结婚时,前妻的孩子还没独立生活)。而且前妻的孩子都在独立后从不回家、未对父亲近赡养和照顾义务,直到父亲就医、去世和丧葬都未出分文。就医和丧葬都是由我和母亲及我的亲哥哥分担的。请问这种情况下遗嘱能得到公证否?如能、如何程序?如不能,父亲遗产将怎样分割?请法律方面的高手明示。感激不尽。

公证遗嘱在遗嘱形式上具有最高的效力
但是不公正不影响遗嘱的生效
你父亲在见证人见证下立有遗嘱
已属生效
那么房产即归你母亲继承

前妻的孩子未对你父亲尽到赡养义务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
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
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因此前妻的孩子在遗产分配上应当少分或者不分
具体可协商
协商不成的由法院酌情处理

http://www.chinalawconsultant.cn/448/html/?48.html
这个是专门的法律服务网站,你可以看下,希望对你有帮助.

1、如果该遗嘱是你父亲亲笔书写并书写有年月日和签名,则该遗嘱有效,无须公证即产生法律效力,即房产由你母亲继承;
2、无论尽到赡养义务与否,都有继承权,但你和你的亲哥哥可以适当多分得其他遗产,其他继承人少分或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