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续签劳动合同更好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8:43:40
公司现有几十个人合同到期,由于09年大环境都不景气,现公司也很难决定是否再续签合同.不续签,直接让员工离开好象不尽人情.续签嘛,如果今年订单情况不好,企业负担重.想了解以下几点?
1.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是不是不需要付赔偿金?
2.如果这次再续签话就是第二次签定固定期限合同了,第三次就是无固定期限全同了.所以此次不知如何签法?原本想签半年,想如果企业效益真不行的话,也就负但半年员工工资,但这样一旦过了半年后再签就是无固定期限的了.虽然说无固定不是员工的”铁饭碗”.但实际上企业在员工没严重过错是不会辞退的.但部分员工是想离开就离开,双方合同对于他们来说根本就起不到任何约束的作用....
3.如果企业真是因为订单量的减少需要减员的,如何与员工解除关系才是正确合理的?或者说此次签定合同时是否可以补充条款说明?
以上问题急于能到帮助,如果有更好的合同补充协议就更感谢了!!

第一点回答: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以外合同到期的员工可以解雇不需要赔偿。
第二点回答:你签定半年也算一次合同,三次以后员工就可以要求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所以你是否可以考虑签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这样处理就比较灵活了,一定的工作任务是可大可小的,比如说销售合同吧,公司不景气,都没生产出产品了那也就算是合同到期了,要是公司发展得好,那这个合同可以说3-5年都有效,甚至更久,补充一点:法律可以专漏洞,但是要善待员工,没好的员工,在大的公司也是没前途的。
第三点:签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就不需要那么麻烦了,这样说吧,看你的人员来定,几个人负责一个公司的定单或者是负责那一方面的定单,那个公司没定单了或者那个方面的定单没了那也就可以说是任务完成了。

这是个人浅见,你可以考虑这方面是否可以在你公司实行,说错了别见怪,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