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通知单位N个月没去上班,被辞退,会记录在档案里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0:08:51
该公司为上市公司。条子上写的是因个人原因,依据劳动法第32条规定,终止(解除)劳动者合同。

既然是上市公司,你们公司应该会有类似于这样的规定:员工无故旷工达...日以上的,视为自动离职,公司不承担任何补偿义务。

你这种情况就是视为自动离职了。公司给你的条子上写的内容为:个人原因是依据劳动法32条,实际上就是以劳动者自动离职处理的。

《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一,在试用期内的;第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第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但是如果你们公司是以32条为理由和你解除的劳动合同,实际上公司是承担了风险。按照最正常的解决,应该在你的通知单(也就是条子)上写明:该员工违反公司制度,旷工数日,依照劳动法给与辞退或者视为该员工自动离职。

但是这些不会被记录在档案里面,上市公司表示的是其经营模式而不是人事档案权力,公司没有这个权限。

劳动法第32条内容是你在试用期内自己通知单位解除合同。这种方式当然对你没有什么害处,你可以放心。档案中不会有记录的,至少单位没有把你怎样。

会,因为劳动关系被解除是一个人的重大事项,按规定应当在个人档案里有所记录

档案里面应该会有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吧。原因可能就是旷工,违法劳动合同。

不会

不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