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离家庭关系”是否被法律承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6:41:38
叛逆的儿女,或者管不住儿女的父母有时候会冒出一个“脱离关系”的主意,那么这种“脱离”有没有法律依据呢?

父母管不住叛逆的女儿,冒出一个“脱离关系”的主意,那么,这种“脱离”没有法律依据。
由於血亲是自然血统所产生,除了自然原因能够使其消失以外,民法上并没有订定血亲可以消灭的原因。报上有的时候可以看到父亲声明与儿子脱离关系,或者父子双方同意以协议方式脱离父子关系,都不会发生法律上效力。结果只是说说而已,父还是父,子还是子。希望儿子堂堂正正做个有用的人,做父母的就应该从小对孩子多多教导,不能等到不成器以后才宣告脱离父子关系。做儿子的也要想到天下无不是的父母,想离开就离开,血亲关系在法律上是分不开的。

亲身的话是没有的
血浓于水嘛...
如果不是的话,按理说也没有,如果有什么欠条之类的东西,那就可以...

当然没有法律依据了
你永远是父母的孩子

没有依据。
一般我们常说的父母子女法律关系是以血缘为基础的,除非血缘关系被打破,否则“关系”是无法脱离的。无论父母还是子女那方提出脱离关系,
1,都不会影响继承法律关系,简单说,子女并不因此丧失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父母同样也不丧失对子女遗产的继承权,当然继承人立遗嘱取消继承人继承资格除外;
2,子女并不当然免除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3,子女若为未成年人,父母不能因为提出脱离关系而免除对子女的监护及抚养责任,未成年子女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失的,作为监护人的父母要对此负民事赔偿责任。
当然,还有一种父母子女关系是由于收养或再婚形成的有抚养关系的养(继)父母子女关系,该关系是可以人为解除的,但也不是高喊“脱离关系”就产生法律效力的,应当办理相关的手续,如:通过协议或诉讼解除抚养或离婚等才可以达到关系解除的法律效果。

meiyou没有幼稚的行为

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