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挪用资金罪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7:27:04
一自然人从国家单位租赁一大楼作为商场,又进行招租。并统一收银,协议没15天返款一次,但后来没有执行。他把商户的营业款用来买车买房包养情人等,请问他构成挪用资金罪吗?或者是其它的什么犯罪或违法?
可是他并不是完全不反款,只是大量占用我们的资金

如果证据确凿,这个应该算诈骗。

你们不是有合同吗,看合同啊,如果他确实违反了合同,这就是证据确凿,你完全可以以合同诈骗罪去告他,如果他没有违反合同,那你就管不着人家拿这钱去做什么了,顶多算个道德败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