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买方又不想买了咋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3:53:33
我和我男朋友于2008年10月份看上了北京某房地产公司广告里的一处二手房,之后与业主签了买卖合同(我是女方,共有权人)付了2万定金。但之后由于家里种种原因,最终我们不想要这房子了,于是该房地产经纪公司就向我们要中介费,请问这钱该给吗?

我也是这种情况 定金貌似是不退的 但是你跟业主好好说说 如果他没有什么损失的话 应该可以商量
至于中介 要注意 只要房主不起诉你 你完全可以不用管他们 他们那个叫居间服务 如果你们当时定了要买 是要签两个合同的 一个是三方合同 这个之后中介帮你们做贷款之类的 之后是一个买卖合同 如果还没有签后面这个 几乎没什么事情
经得住中介的吓唬 实在不行换个手机号 没什么事的
他会说起诉你 如果人都找不到 怎末起诉 再说起诉一次的费用 时间 他不会那样做的
如果你没遇见好的房主 要起诉你的话 就不好说了

看你们与中介签订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如果是约定购房成功后按照一定交易费用比例提取佣金的,就不用支付中介费,因为购房合同还没履行;如果约定成功签订了购房合同就收费的,那就要支付购房费用的。

买房要双倍赔付你的定金,中也非也是应该卖方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