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用新法还是旧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2:37:57
是适用物权法还是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为什么?
原则上应该用旧法,这是个法律溯及力的问题。一般只有刑法等保护人身权利的公法具有溯及力,即从旧兼从轻。合同规定属于民法范围,是私法范畴。私法不溯及既往,所以二审时会适用新的法律,废止的法律不能再适用。
例外情况是最高院对你这种情况可能有专门批复,我暂时没有找到,你可以自己查一查,我查到了再告诉你。
祝你顺利!
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2007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第七批)的决定》已于2008年12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2月24日起施行。
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为进一步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审判实际需要,决定废止2007年底以前发布的27件司法解释(第七批)。废止的司法解释从公布之日起不再适用,但过去适用下列司法解释对有关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仍然有效。
予以废止的2007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目录(第七批)
序号 司 法 解 释 名 称 发文日期或者文号 废止理由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经租的房屋不允许继承问题的批复 1964年9月18日 情况已变化,不再适用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城市居民和资本家的城市房屋是否准许买卖的复函 〔1965〕法研字第173号 情况已变化,不再适用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营企业购买私房已经使用多年经补办批准手续后可承认买卖关系有效的批复 〔1985〕法民字第14号 情况已变化,不再适用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吴天爵等与新宾镇集体饮食服务店房产纠纷案的批复 法(民)复〔1985〕17号 情况已变化,不再适用
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抵押不能改为房屋典当处理的批复 1985年4月27日 情况已变化,不再适用
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解放前劳动人民之间宅基地租赁契约是否承认和保护问题的批复 1985年11月21日 情况已变化,不再适用
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毕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