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合同法的案例分析,请大家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5:56:49
王某是甲企业的销售人员,随身携带盖有甲企业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便随时对外签约。后来甲企业将王某除名,但是空白合同书并未收回。王某为报复甲厂,用盖有甲厂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与乙企业签订了一买卖合同,该合同的效力如何?

该合同有效,因为构成表见代理,因此甲乙企业间已成立有效合同。甲厂应履行合同义务,然后向王某追偿。
虽然甲厂对王某已除名,但是却因为过失,为收回相关文件、空白合同书,有自己的过错在里面;而对于乙厂,面对该合同书,完全有理由相信,王某是作为甲厂的代理人而与其缔结合同。因此,首先乙厂在善意情况下应该利益受到保护,其合同为有效,有权要求甲厂进行履行。王某和甲厂间的赔偿关系则不与该合同效力及乙厂相关。

合同有效。构成表见代理。甲企业在将王某除名后没有进行任何公示和告知,王某长期作为甲企业的销售人员与客户签订合同对不知内情的第三人来说有理由相信王某具有缔约权利。符合表见代理的外在形式,即表见代理人与善意第三人之间缔结的合同有效,甲企业不得以此为由对抗乙企业。但甲企业在履行合同后向王某追究赔偿责任。

一楼的回答很好

以上答案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