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忙翻译下信用证中的条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4:49:29
to release documents against that waiver without reference to the presenter provided that no written instructions to the contrary have been received by us from the presenter before the release of the documents.
这是其中的一段,一直搞不懂确切的意思,麻烦翻译成中文书面语。

确切的意思是:
如果在释放单据之前,我们并未收到来自交单人的书面的反对的指示,我们将根据弃权(应该是开证申请人对不符单据的弃权)释放单据,此行为与交单人无关。

--这是开证行对不符议付单据的放单免责条款,因为原文不是全部段落,所以译文的意思并不完整。

这是开证行写给受益人的一个条款,如果单据里有不符点,开证行会先通知受益人,说你这个单据有不符点,提出拒付。但另一方面,如果开证申请人承兑赎单,银行也会放单。
银行这个条款就是为了择清自己的责任,比如说,你收到拒付通知了,正好价格又涨了,你当然愿意把货卖个高价,于是发报给开证行说,那我不要钱了,你把单据给我吧。如果,银行在收到你这个通知之前,就把单据给了开证申请人了,有了这条,他就可以说,我没责任啊,我信用证里有这一条了。
但如果没有这个条款,银行又没办法把单子从开证申请人那里要回来,那做为第一付款责任的开证行来说,就面临着,单子既被人拿走,又得付款的情况。
银行不会那么傻,所以就拿出这样一个条款来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