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裁员的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9:12:39
我母亲是一个国家单位的临时工(帮助单位员工做饭),没有国家编制属于单位自行雇佣的人员,她在那个单位工作了十余年,一直没有签合同.现在单位裁人把我母亲裁下来了.请问是否可以要求补偿? 如果可以怎样要求?

您目前在国家单位工作,没有编制,但是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我认为应该按照劳动关系处理,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十几个月(一年算一个月),按照规定建立劳动关系要交社保、签订劳动合同等等。
——参照《劳动合同法》
仅供参考

事业单位的工勤人员属于《劳动法》调整范围。

应该要求补偿,按照实际的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