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关于房产期限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1:41:47
我现在在买房子,看的是二手房,对于房产证期限的问题不是太明白,有人说是50年,有人说是70年,到底是多少?还有就是过了期限之后是怎么回事?政府收回?还是什么其它的?不收回的话有什么影响?
谢谢!!!!!

房产证上的期限都是土地的使用年限,在中国土地都是国有的,如果是商品房的话开发商都是以出让的方式从国家购得使用权,根据拿地的性质40~70年不等,而且计算方式不是以你拿到住房的日期开始,而是开发商从国家拿到土地证的日期算起,至于你买的二手房,买到的只是房子的处置权和土地的使用权,到期后根据国家的具体规划,如果没有太多意外的话是可以自动的续期的,到时会根据当时的国情补交一笔土地出让金就行了。

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商业40年,商住综合为50年。你买二手房,在对方的房产证上可以看到相应的用途和年限。减去他已经使用的年限就是你实际到手的使用年限。你买下的房子,土地所有权还是国有的,你买的只是使用权,到期后按现在的政策有一个自动续期的概念,至于费用的缴纳就要看到时候的政策了。至于房子本身,按其设计的使用年限来,买下了就是你的,到期后成为危房就不能再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