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 劳动合同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23:21:00
我在一家私企工作了三年,期间在08年劳动局进行合同备案的时候签订过一份,当时有效期是到09年4月1日,但是合同签订后,公司没有给我一份。在09年2月16日他们在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把我解雇了,但是现在他们依然不给我我的劳动合同。到现在他们还欠我一个半月的工资,我听原来同事说他们私自把我的劳动合同改成2月28日到期了,我想问一下,我现在该怎么办。
我在这个工作第一年他们没有给我缴纳养老保险,是在07年7月才给我缴纳的(确切的说是14个月的养老保险没有缴纳)。我想知道这个劳动合同他们这样私自修改能行吗?我如果要去仲裁,要怎么办?还有就是如果让他们给我赔偿的话,应该怎么计算,他们要赔偿我多少钱?

你应该先看一下《劳动合同法》!!
再向有关律师事务所咨询一下,我想你应该能找到解决的办法的。
再向有关部门反映一下!!!

单方修改合同无效,经济补偿如果解雇你,你没有违纪 的话要付至少约四个月工资。

济南律师祝您一切顺利

你可以直接到仲裁委员会,将你的情况告知他们,他们会告诉你怎么处理。

告他们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