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们该如何找老板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6 15:24:34
1.老板现在以没有货做为由,放我们的假又不发基本工资和生活费给我们.

2.08年元月份的工资到现在都没有发给我们.

3.请问我们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该如何找老板赔偿.

4.是否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还是只赔08年的一个月呢?

1、不发基本工资是违法的,根据我国劳动法,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其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在这种情况下,你可以与其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反映,同时你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或直接申请支付令。
2、08年元月份的工资问题处理同上。要提醒你的是,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你的单位拖欠你的工资,你同时可以获得应付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加付赔偿金。别忘了主张。
3、劳动合同到期不是赔偿问题而是经济补偿问题。你们签的应是固定期限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合同,而你不同意续订的之外,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合同的,应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因此你们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
4、经济补偿金的数额正如你说的,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支付一年,六个月以下支付半个月,但注意,此处月工资是指你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到劳动局告他,只要拖欠工资那就是要处理。去咨询下那边的工作人员

1.要求支付拖欠工资
2.要求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3.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合同到期后就不存在经济补偿的问题了。至于拖欠的工资可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老板支付;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