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劳动法的朋友们,,麻烦你们帮我分析一下,这种情况我该怎样做??(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3:09:08
我是一名收银员,进公司时,我的所属部门是财务部,而我工作的地方是在属于营销部门的专卖店。在去年冬季时,公司做活动,把我分到了活动现场做收银,同去的有一百多人,有营销部门的人也有财务部门的人。工作时间(从早上8点到晚上9点左右吧,) 一个多月之后,所有的人都拿到了相应的补贴,只有我一个人没有,之后我就去找财务部门得负责人,他让我去找营销的,说我是营销叫去帮忙的,我又去找了营销部门的负责人,他们又让我去找财务部,说我是财务部的人。他们这样把我推来推去的,这都一两个月了,还没有结果。所以,请教一下懂法的人,我这样应该去找财务呢还是营销,是否该给我补贴? 谢谢了!
这样是应该有补贴的吧???
我有拿这两个月的基本工资的,我怕他到时给我讲,,这个补贴是不存在的。??

那你就回答我,这个补贴是存在的吗? 受法律保护吗?还是这个只看公司是否愿意给?

广东胡律师:

1、你的劳动合同上把你划分到的是哪个部门?你可以就此找上面的部门的负责人;

2、直接带上你的考勤表找人事部门的人。

补充回答:作为专业的律师我只在法律范围内回答你法律疑问,无法对你这种猜测性的问题给予答案。

无论是营销部还是财务部都只是单位内部的机构设置,加班加点工资或者补贴应由公司承担,建议直接找公司总办或者主管领导,不行就提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