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9:38:30
不是学法律的请在写完相关法律法规后,给出公式计算赔多少钱,
我是07年7月进厂,08年7月又签合同签到11年7月,月工资2000(税费后),税费前是3000,如果09年3月被裁,总共应该赔多少钱,最好在公式上注明根据那条法规。
另外失业保险能拿多少钱,假设我每月交30元,公司交50元失业保险

1.按〈劳动法〉支付经济赔偿金,一年一个月(从07年7月开始)
2.按〈劳动合同法〉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年一月,3—6个月的给半个月(从07年7月开始);
3.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则上是要提前一个月书面告之企业的,企业制度可以规定。但是除了企业出资外送培训和竞业协议需要员工赔偿外,其他的是不能向劳动者要求赔偿的,即使劳动合同上写了也是无效的。当然劳动者自己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也是不需要赔偿经济补偿金的
故你的赔偿为 2个月+2个月+1个月=5个月工资(工资标准为2000元)
另外:你的失业保险最多只能拿2年,标准是多少要到当地社保去查

一、单位合理解除劳动者:
1、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等,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章39条)
2、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等,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章41条)
二、单位补偿:
1、单位合理解除合同,补偿约4000元(应补2个月)。(第四章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资是指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单位不合理解除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第四章48条)
3、单位不继续履行,按第四章47条双倍补偿员工,你约8000元。(第四章87条)
三、失业保险根据各城市平均工资有关。沈阳约450元/月(按你交比例)。

你好,看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后,才能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