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出进项税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0:09:39
一企业丢失了50000块的货物,包括分摊的4650的运输费用!则该企业转出的税额应该是多少呢??、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假设,购进货物的不含税采购价格(不含分摊的运输费)为X,实际支付的运输费为Y,则:
运输费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额 = Y * 7%
不含进项税额的运输费 = Y – Y * 7%
该批货物实际入账成本 = X + (Y – Y * 7%)

结合题中数据,该批货物实际入账成本为50 000元,其中分摊的“不含税”运输费4 650元,就是上述公式中的“Y – Y * 7%”,换算为含税运输费用Y = 4 650 / (1 – 7%)。扣除分摊的运输费后,即为不含税的采购价格(50 000 – 4 650 = 45 350元)。

由此,题中,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 不含税采购价格 * 适用税率17% + 含税运输费用 * 扣除率7% = (50 000 – 4 650) * 17% + (4 650 / (1 – 7%)) * 7%。

如果是盘点亏损,货物那部分要做转出。
如果是被偷盗,那是营业外支出,不用转出吧。

(50000-4650)*17%+4650/(1-7%)*7%

(50000-4650)/1.17*0.17+4650*0.07
货物是含税价,要还原到不含税价。运费是计算扣税,直接用价格*抵扣率。

将用于抵扣的增值税转出来,(50000-4650)/1.17*0.17+46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