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继承分配房产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0:02:45
我母亲的房子当初是由八个兄弟姐妹中的四个出钱(但是没有证据),现在母亲去世(无遗嘱)。我们想把房子卖掉。
问1是否要八个兄弟姐妹同时签字才能继承房产证?

问2房子卖出后的钱是归八个兄弟姐妹平均分配,还是归四个出钱的兄弟姐妹分?

1、“是否要八个兄弟姐妹同时签字才能继承房产证?”:是,如果您父亲、你母亲的父母还在,还必须有父亲、您母亲的父母的同意才行,那就不只是8个兄弟姐妹的事了。
理由是:
(1)虽然有四个兄弟姐妹出了钱:但即使是有证据是他们出了钱,也只能视为他将这钱赠与给母亲、或者是借给了母亲(有借条或欠条时),但出资不影响产权归属:房子的产权属于谁,最终还要看房产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名字 。
(2)看你所说情况:房产证上应是母亲的名字,则此房或者是母亲的个人财产,或者是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
(3)既然是母亲的遗产:就应有所有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即8个兄弟姐妹。
(4)至于其中四姐妹当初的出资:如果有证据证明、或者其他兄弟姐妹承认:可以在分割房产之前先偿还四兄弟姐姐妹当初的出资和相应利息。
(5)你的说法不准确:不是“继承房产证”,只能是“继承房产”。

2、“房子卖出后的钱是归八个兄弟姐妹平均分配,还是归四个出钱的兄弟姐妹分?”:
(1)如果四兄弟姐姐有证据证明当初他们出了钱、而且钱不是赠与母亲只是借给母亲的:就应将卖房钱先归还当初的四兄弟姐妹出资和相应利息(但,绝不是“归四个出钱的兄弟姐妹分”!)。
(2)如果四兄弟姐妹没有证据、其他兄弟姐妹又不承认:只能由8兄弟姐妹均分了,四兄弟姐妹当初的买房出资,只能视为对母亲的赠与,不能再要回了。
(3)证据,是决定四兄弟姐妹能否要回当初出的钱的关键,但要由四人分割全部房产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虽然出资、但却并没有取得房子所有权。

八个姐妹中的四个出钱给母亲买房,视为对房子的赠与。这时母亲为房子的所有权人。
母亲去世后,房子视为遗产,实用法定继承。你的父亲和你们八个兄弟姐妹作为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原则上平均分配。
但有例外: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
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
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
应当不分或者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