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最高人民法院,和检察院的解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0:54:31
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
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为什么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定义中没有说明要对上级法院负责
对不起问错了,~~~~~~~~~~~~~~
我是想问,
为什么地方的法院不需要对上级法院负责
而地方检察院要对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1、“政府对最高人民法院,和检察院的解释”:这句提问本身就不通,政府与法院、检察院是平级,属于行政权、司法权两个不同的系统,互不干涉,政府只能对自己制定的行政法规或是规章作出解释,政府无权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和检察院”。

2、“为什么地方的法院不需要对上级法院负责 ,而地方检察院要对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这是因为我的法院和检察院的性质、地位、领导体制等都不同:
(1)法院是审判机关,遵循的是审判权独立、法院独立、法官中立的基本原则,所以:每一级法院在自己的级别管辖范围内都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上级法院或是其他同级法院的干涉和领导,每位法官在审理具体案件时也相对独立,不受其他法官的干涉。所以:法院的上下级之间是指导关系,上级法院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和二审程序对下级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

(2)而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上下级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上级检察院可以直接对下级检察院的活动提出意见,下给检察院应当服从。

所以:地方法院不需要对上级法院负责、只需对产生它的同级人大负责;而各级检察院却除了对产生它的同级人大负责外,还应对上级检察院负责。

因为没比它高的上级法院了

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它只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没有更高级别的审判机关(法院)了。所以最高人民法院的定义中没有说明要对上级法院负责。

法律上规定 和人一样上级管下级的就象 知县管人 是一样的 当然我门国家有一条法律 一般都是检察院下的审批不是吗所以检察院是一种相互监督的 并不是负责 自己理解 看法律节目看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