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付她工资吗?付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2:37:44
我是个体工商户,开了一家打印室,工人头一天打电话说她不来上班了,她已经工作快满一年,未签合同。现在突然打电话要求支付给她一个月工资(实际也上了20天),从劳动法上讲,我该如何处理这类事件。签合同的员工会提前一个月通知告之,因她刚中专毕业未满18周岁。
她月薪也就800元,也不是我舍不得给付,打个电话就说明天不来上班了,急得我到处另找工人,直到现在我都没见过她本人,二个月后又打电话催要工资,说实在的,我真不想付给她.

按天数付给她,再适当扣几块钱弥补你临时招工、她没提前招呼的损失。要向她说明,钱是小事,关键是要教她合乎规范,大家都要替对方考虑。这样,也不失为给她走入社会上了一课。

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是太没必要了//估计您自己和工人都这样想//
正常给付实际天数的工资是很正常的//但要求整月的工资有些说不过去了///
虽然是没满18周岁///可劳动法对这种个人的小额案例根本不屑一顾///
而且根本构不上什么事/抛开劳动法///就算个人关系不错///可在这方面也该分清楚//要不怎么能做个好老板呢//不明白您为什么会这么费解//
个人拙见/希望能帮到您

人家小而且不懂事,我觉得你作为大人没必要跟她计较
而且这件事中你也不方便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她擅自离职的问题
建议该付多少钱付给她了事好了

你是个体户,就不要讲什么一个月前通知了,不实际的。
工资也是要给的,按天算吧。
你只当他是小孩子就是了
万一他到劳动机关和工商局找你麻烦,你赔偿的更大。

他未满18岁,在你这做了1年,还没签合同就是你错了,按照劳动法你即使是试用期也应该签订合同。他未满十八岁这期间他的每日工作时间应该和正常用工不同。(好像是70%)你是否有让他超过时间仍在工作。若是以这点说你虐待他,那你就更麻烦了。
气归气,事情归事情。不要自己给自己找麻烦。

我觉得他们说的都非常有道理,你还是采取主动给他工资算了,和气生财,多花点时间在生意上,什么都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