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征用补偿款分配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21:44:53
大家好,我有一处林地被工厂征用了,征用了我们几户的林地和我们村民小组的耕地。村民小组的耕地是在1978年分地的时候,没有分,由个人建了蔬菜保护地。由于蔬菜保护地和村里没有合同,村民和村里依然没有合同,所以在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的时候,起了争议。村里的意思:是以1996年分地时的人口为标准(原有人口),按一亩地600,分给18年,原有人口有地分钱。剩余的由新增人口(有户口而没有地,例如嫁过来的媳妇和出生的小孩)和原有人口平均分配。原有人口不服,打了官司,法院以土地归属不详打回官司。 到了最后还是按村里的方法分配的。但我们几户的林地有林照,村里还是要给我们几户林地每一年给300,分18年,剩余的现有人口平均分。我们几户的林地还没有分钱,我们主张安置补偿费红配给我们,我们的要求有法律支持吗?如果打官司费用多少?我这里有林照

天津李律师:有林照,说明你已承保该片林地,征收后采取货币补偿的话应该给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还有地上附着物的费用。有问题可以给我打电话,号码是我的用户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