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手房屋买卖合同上的交房日期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13:10:58
我买的是二手房,由于在签买卖合同的时候没法估计过户的时间,所以就把交房的时间写得比较晚,而现在我们已经完成了过户,银行按揭也放款给他了,还有一万元尾款未拿(合同上是要求收房时拿),而现在我们要求收房(合同上未到收房时间),原房主说租期未到不交房(之前是出租出去的,我方也知情).
那我意思是我能不能在收房时扣掉部分尾款他现在出租时间的租金来偿还按揭呢?我又算不算违约呢?
那我意思是我能不能在收房时扣掉部分尾款,用于房屋出租时我所付的按揭呢?我又算不算违约呢?

这个最主要是和上家协商。
从合同角度而言,关于交房时间的约定,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所以上家说到交房时间再交房,是正确的。
不过,既然过户,那么就是这房子是属于你的了,那么你可以作为房屋新的所有权人和上家协商要求把这几个月的租金给你。
这样才算公平。
你提到的在收房时扣掉部分尾款,用于房屋出租时所付的按揭,这也是情有可原,蛮有道理的。
就看你上家同意否。
不同意的话,找个平台,解决这件事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