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购房,房本07年发票05年,定金已交,找不到发票了,这房子能因为这个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1:07:48
二手房购房,房本07年,但是购房发票05年,可以免税,定金已交,但是房主找不到发票了,这房子能因为这个退么?
据说房主的房子是拍卖所得 补办发票比较麻烦 看起来是补不出来 但是定金合同签得时候房主和中介口头答应提供发票 也没有书面说明房主必须提供发票。现在要我们承担因为没有发票证明已满两年的税费 。我们要是因为这个原因不想买这个房子了算违约么?

正式发票是在房产局给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存档了 因为正式发票是办理房产证的要件之一,你要是想查看发票,可以到房产局进行查档 。

合同中是否有签订相关内容?比如说什么时间必须给你办理完毕房产证之类的?是否有约定由您来承担因为没有发票证明而产生的税费?没有的话可以协商。或找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口头答应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走司法途径也很难保障您的利益。

“定金”与“订金”在法律上的定义:

1.订金给付后,如发生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

2.定金担保是有惩罚性的,《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预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着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其中“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和双倍返还定金”的规定都是定金担保的惩罚性的具体表现。

如你付的是“定金”,违约的话,钱就拿不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