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8:43:08
我进公司二年了,公司一直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买任何保险,还压了我们半个月的工资,发工资时连工资条都没有,我们公司是记件,但底薪只有一百五,提层又很低,而且经常加班,包括法定节假日,加班不说,还没有加班工资,如果我要告公司的话,请问我需要搜集那些证据,还有向那个部门告!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直接向当地劳动局监察大队举报,或是直接到当地劳动局下属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
3、工资单,考勤记录是关键,你们如果拿不出这些,也没有关系。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规定:“与用人单位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保管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第39条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此条规定彻底解决了用人单位“有证据不提供”的问题,臂如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规章制度等;另一方面,一旦由用人单位掌握的证据发生遗失损毁,用人单位也将承担不利后果。

新劳动法规定 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就应该签定合同 而且社保都要给上
工资条没有 人证也可以 考勤等都可以

直接向当地劳动局监察大队举报,工资单和签到簿或考勤卡这些证据要保留

到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把情况跟他们说明了,该单位会赔钱给你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