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秆锅炉人身损害赔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2:08:41
王自产自销稻秆锅炉(无任何手续),宣传单说明无毒无压,赵购买使用,导致中毒,现已出院,打算起诉王.
依据什么法,多少条?
锅炉是否需要鉴定?
赵中毒与锅炉是否有关系,是否锅炉导致,需要鉴定吗?由谁申请鉴定?
诉讼需要证明损害事实与锅炉有直接因果关系时,是锅炉问题导致,是否需要鉴定?
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您好:

根据您描述的事实,尝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答如下,供参考:

1、王自产自销稻秆锅炉(无任何手续),宣传单说明无毒无压,赵购买使用,导致中毒,现已出院,打算起诉王. 依据什么法,多少条?

这里存在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问题。受害者可以选择一种责任要求对方承担。

合同法 规定:
第一百二十二条 【责任竞合】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1)、违约责任。
双方构成买卖合同法律关系。
第一百三十条 【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均有规定:产品提供者应当保证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因产品质量问题对消费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买卖合同中,卖方提供的产品对买方造成损害,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履行、补救措施后的损失赔偿】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 【损害赔偿的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关于侵权责任。
侵权行为有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之分。
就一般侵权责任而言,必须具备以下四个要件才能构成:(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即必须在客观上造成财产损害或精神损害;(2)行为具有违法性,如因合法行为造成损害,则行为人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