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诚求法律高手【房屋租赁,转租遇到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8:28:26
2007朋友A租房子,因没有身份证就用我的名字与房东签订了3个月的租房合同,并且代付了3个月的房租以及押金,之后就一直没有管这个事情。直到现在,房东突然找我,说朋友A将他的房子漏水给淹了地板,要求我赔偿,说我有连带责任。
问题1:既然合同是3个月期限,到期之后我没有继续交房租(A自己继续交),我是不是就可以说我和房东的合同已经结束?
问题2:现在A找不到了,即使找到了也不可能承担这个责任,我应该负什么责任?赔偿的话,我要赔偿多大比例?
问题3:房东说是A蓄意破坏他的房子,这个和我有关系吗?
问题4:如果我坚持否认我和现在A没有关系(我们关系一般,只是认识,当时糊涂了才帮他),这样可以吗?我有证据证明,我从没在那房子住过。

谢谢大家,现在很着急。希望懂法律知识的朋友帮忙解决。
这个问题是我一个朋友的,他很乐于助人,我都不明白他为什么帮那个A,那个人也没还他钱,还老骗他钱。我朋友现在很害怕这个事情会闹到他的单位去。其实我也觉得他很“傻”。但希望有人能帮帮他。

我觉得 更同情倒霉的房东

就你所说得看你续签合同是谁签的 要不是你朋友签的就没多大责任 最好还是找你们当地的律师 拿出一句及手续 法律是要证据的

1、虽然实际上是A租的房子,但是租赁合同是你签订的,你就是承租人。你朋友A租房子,那么A就是再承租人,你就是A的转租人。

2、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以后,双方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继续租赁的,A继续交纳房租,房主予以接受,A和房主形成事实租赁关系。

3、你和房主的租赁合同已经到期,期满以后A继续交纳的房租,房主予以接受,那么A和房主之间已经形成事实租赁关系,双方形成租赁合同。

4、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A和房主在你的租赁合同期满后,继续租赁关系,你已经不是合同的当事人,不需要履行合同义务,更不需要赔偿。

5、房子的损坏如果是在3个月的租赁期满后产生的,那么和你一点关系也没有。

建议:保管好租赁合同,将来扯上官司的时候,证明你和房主的租赁关系已经终止。
房主如果主张是你继续承租的,他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你和他之间租赁关系继续有效,如果他举不出来证据来,那么你们之间的租赁关系就已经终止。
事实上,他拿不出来任何证据证明你们之间的租赁关系继续存在。

大伙都好热情。。。

一分高,
二楼主人好
三楼主人帅,
四百度好人多
五,大家好热情
六,我被感染了
七所以做了一个总结发言。

总而言之,燕儿终止,一言以蔽之,分给我勒。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