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有工商登记,能否主张劳动权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00:42:40
一外国人开的公司,我07年12月到公司上班,公司一直没有工商注册,也没有给我上保险,今年2月份公司已办理了工商登记,但却把我辞退了!还欠我两个月的工资,问我能否申请劳动仲裁?主张那些权利?有法律规定吗?谢谢!

可以公司没有登记 是公司违法。
形成了实施的劳动关系,辞退要支付一个月的 经济补偿金,如果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支付从20008年1月1日起到辞退时间的双倍工资。
故意拖欠员工工资,违法,可以去监察大队举报,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不上保险可以去举报,如果是外地农民工社保问题 仲裁也管。
北京是这样规定的。

尽量维护个人利益。

广东胡律师: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以用人单位与你建立事实劳动关系而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求其支付双倍工资补偿及补缴保险。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