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离职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4:01:59
我是09年2月17在一家韩资企业上班的, 入社后才发现这老板太抠门了,周六周日应该是安日工资2倍的工资结算,而我所在的公司周六周日只有8个小时按日工资2倍算,加班还是安平常加班的工资,太抠了,所以我在入社一个月后辞职了(早就想辞职,但是入社不满一月公司不给辞职报告),让干满一月,不然不给工资,我怎么办?
试用期公司规定是3个月,合同签了,但是只签了一年, 我辞职还没去要工资呢, 但是走之前说了不给结算。

可以向单位要求支付你工作期间工资,若遭到拒绝可以向当地劳动信访部门要求调解,若未果则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你工作期间的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及额外经济补偿金。
注意保留劳动关系证明和考勤记录,另外注意仲裁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