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轻伤鉴定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23:33:51
我们鉴定了轻伤,对方不服要求我们重新鉴定,

可现在离当时已经过去2个月了,伤口也恢复了一半了,

现在去再鉴定是怎么鉴定的呢,?
对方对你的鉴定有所怀疑,有权申请你做二次鉴定,(费用由申请方出),

我也申请了让对方做二次鉴定!

你给鉴定人几万,他马上就给你开个轻伤,这就是现实!(就算伤不够,医生还可以给你做个小手术)
轻伤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司法不完全都是公正的!

轻伤以上的案件 在正规的司法鉴定所是不会乱下结论的 因为已经涉及到刑事拘留的地步了
对方有权利要求做重新鉴定 如果是因为时间过长 伤口已经愈合的话 不用担心 因为你在做鉴定的时候 法医就已经为你的伤口拍了照,并存了档 这个的目的就是为了怕以后有人要重新鉴定 在重新鉴定的时候用原来的医院资料及照片 来判定你的损伤是否够轻伤.
当然不排除有些法医玩忽职守 但是相对来说 在公检法三家的法医 应该不会乱下结论 另外重新鉴定 是向上级机关申请做 不是在同一家 或者是同级单位做

  如果是因为时间过长 伤口已经愈合的话 不用担心 因为你在做鉴定的时候 法医就已经为你的伤口拍了照,并存了档 这个的目的就是为了怕以后有人要重新鉴定 在重新鉴定的时候用原来的医院资料及照片 来判定你的损伤是否够轻伤.
  199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 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的轻伤鉴定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关于印发《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1990年4月2日 法(司)发[199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
  现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作为评定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伤关于鉴定标准,在法医检案中参照执行。在试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按系统反映,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你已经鉴定完了还鉴定什么?!难道你看不出对方在无理取闹么!像你说的,都过去2个月了,伤口差不多快好了,还鉴定个屁啊!

补充:既然你这么说的话,那你应该知道怎么办啊!有必要的话就做个小手术呗!你不是为了鉴定轻伤么!不过也要防止对方阴你,说你自行实施手术为鉴定轻伤。

既然已经鉴定完了,你以前的病例就是依据.
他的要求,是怀疑司法公证.怎么鉴定结果也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