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鉴定的时效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19:41:27
前一阵在超市上班,因他人欺负同事我上前劝阻而跟顾客打架,后来顾客报警,去医院检查,说是沉积性的腰伤,医院说是腰肌错位,后来公安局调节说赔礼道歉,但是已经过去半个多月了吧,一直没联系,我想问想如果她想现在去做伤检还又效吗?还有是他先动手大人,这个责任在谁呢?那位好心人帮忙解答下!

现在作伤检是有效的。
我国法律规定因人身伤害赔偿的诉讼失效是一年。但是这一年要从受伤之日或医院确诊之日计算。也就是说如果对方在被打之后没有发现自己受伤,但很长时间后如果发现自己身体不舒服到医院检查,结果发现受伤了,而且确定伤是对方的殴打造成的,那么从这天起一年内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