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方收到销方降价折让红字发票如何做账务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2:38:26

冲减商品成本,同时进项税额转出,计入成本。

  购货方在税控系统打印开具红字发票申请表去国税局,国税给了一式二份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这样写着:购买方申请:对应兰字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情况;
  1、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打的对钩)。
销售方收到通知单后,会寄回红字发票。购货方收到红字发票后如何作帐务处理呢?
  如果收到现金返利
  借:银行存款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据税法规定,销售货物并给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对于购货方已付款或货款未付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货方必须取得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货方,作为销货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并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
销售返利如采用返回所销售商品方式的,根据税法的规定,应视作销售处理,并计缴增值税。
(1)支付销售返利方:
借:营业费用
贷: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收到销售返利方:
收到实物销售返利方冲减有关存货成本,并要计缴增值税。需分两种情况处理:
A、若供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
B、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2.直接返还货款
(1)支付销售返利方:
销售返利如采用支付货币资金形式的,支付销售返利方,根据取得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作为费用处理。
借:营业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但是在实务操作中,对于这种返利方式会计处理方法各异,有的会计人员做如下处理: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银行存款
因为现金返利是在购货日后发生的,无法注明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因此,返利不能冲减增值税,只能冲减主营业务收入。
(2)收到销售返利方:
收到销售返利方,冲减销售成本,如果对方开具红字发票时,应将进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