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争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2:46:53
徐涛你好:
我跟这个老板工作已将近十年了,可一直没签订劳动合同,现在老板有了自己的公司要求我们签订劳动合同,我们也愿意签订,可一看合同条款没有一条对咱们有利都是霸王条款,与北京市颁发的劳动合同完全不同,请问我们该怎么办,采用什么办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急急!!1

你可以要求按照《劳动合同法》来签,否则你可以拒签!另外,从08年1月起,若公司跟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需要支付你双倍工资,这个你可以申请到劳动仲裁机构仲裁。

你可以先签这份合同,因为如果你不签或提出各种要求,会让你的老板对你产生坏印象,甚至丢了工作。
合同中有霸王条款不要紧,因为那仅是你们老板一厢情愿罢了,因为凡是与《劳动合同法》相抵触的条款都是无效条款,如果哪一天你不想干了或产生了劳动争议,那些条款是不能约束你的。况且,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的话,说不定有一天会对你有利呢。

跟老板协商,不行就拒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