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定的3年劳动合同差1年9个月到期,公司提前单方面要求解除,应赔偿的违约金如何计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1 10:12:32
我和公司签了3年期合同,还有1年9个月到期,公司向我提出现在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我想请如果我不同意情况下公司强行单方面解除,对我的赔偿金支付应如何计算?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按我12个月平均工资赔偿我没到期的1年9个月的全部工资及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一年补一个月的违约金?现在公司如真想单方面解除随便找个工作上的问题就可以解除了,现我这种情况我应如何处理,到目前我在公司无重大的工作失职及过失。

1.公司不可以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的,你有权利不同意.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如果公司真强行解除劳动合同的,按你进厂日期(一年一个月工资的双倍[注:满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按半年算补半个月])进行处罚补工资(补发工资标准:按之前12个月所得工资的平均值计算)
3.如果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你,还要补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看劳动法.除正常工资都要付还要付违约金等其他费用的.

赔偿只按你在公司实际工作时间计算

2007年的新合同法是不是规定签定一年的劳动合同,实习期不能超过一个月。两年的实习期为2个月? 我与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到2008年9月1日到期,到期时公司不续签,有没有经济补偿? 新劳动法对2007年12月31日前签定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在山东地区,有的单位在签定劳动合同之前会有1—3个月的试用期,可被辞退时说是无薪试用期,该自认倒霉? 03年8月毕业我在嘉定一个公司工作,在04年3月才签定一年的劳动合同。 我是刚毕业的学生,报道后签定5年的劳动合同,我在这干了不到3个月,想走,请问我若辞职,是否还要交违约金 2007年及以前签定的劳动合同到了2008年1月1日新合同法实施之日是否就失效?是否就不交违约金? 关于劳动合同的签定? 劳动合同的签定 关于劳动合同的签定!!!